受委托,昆山市平安驾驶人训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的训考中心F102-103商铺二年租赁权【首年租金】将在昆山市国有资产数字化交易云平台(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注:公告及竞价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
标的物名称:训考中心F102-103商铺二年租赁权【首年租金】,面积:约326平方米。
起拍价(首年租金):80000元,竞买保证金:30000元,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价时间
2025年5月28日10:00起至2025年5月29日10:00止(延时除外),竞价时间以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三、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7日10:00时
四、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拍租竞租人应无司法部门不良记录,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1.资格审查:本次竞价需要对竞租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竞租人才能参与竞价。
2.请竞租人按资格条件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涵盖餐饮服务相关内容。
(2)对本次竞拍商铺的经营理念及规划方案。
(3)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照片。
(4)经营者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并需要具备至少5年以上的餐饮服务经营经验。
(5)报名人与签合同人须保持一致。(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需直接注册单位淘宝账号参与竞买。)
3.优先承租权人:优先承租权人参加竞价时,应于竞价开始前3天向委托人提出申请,经委托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价,逾期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承租权。
五、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竞买公告发布之日起(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通过电话咨询或联系看样。(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看样时间:报名截止日期前,竞租人可与委托人联系现场看样
六、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不设置保留价。
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七、特别提醒
1.本次竞价活动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2.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
3.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租人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租赁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产权方及昆山市国有资产交易云平台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可预约亲自实地看样,如报名后无预约看样的,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本标的实物现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5.(1)起拍价为首年租金,租期两年,起讫时间以合同为准。合同签订时须额外缴纳租赁押金为:30000,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金额含税)。
(2)租金支付方式:首次租金于合同签订后7日之内支付,后续租金支付需在下个租金周期开始的15天之前支付。
(3)装修免租期:0。
(4)房屋状态:该房屋目前处于出租状态。
6.房屋招租用途为食堂。
7.运营能力要求
(1)专业团队:拥有专业的餐饮管理团队,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关从业经验。
(2)经营经验:竞买人需具备至少5年以上的餐饮服务经营经验,且在过往经营期间,所运营的餐饮场所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严重卫生问题,能提供相关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如经营合同、服务评价等。
(3)服务能力:具备完善的餐饮服务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能够提供多样化、营养均衡的餐食,满足不同人群的饮食需求;同时具备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妥善处理用餐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4)健康证要求:所有参与食堂运营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厨师、服务员、采购人员、清洁人员等,均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竞买人需在人员入职前严格查验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健康证有效期满前,应及时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换证手续。若发现无证上岗或健康证过期人员,竞买人需立即安排其离岗,并限期补办,否则将视为违反本资质要求,出租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
8.场地使用及管理要求
(1)场地维护:竞买人须承诺在租赁期内,按照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场地,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和用途。定期对食堂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租赁期满后需将场地及设施设备恢复至初始状态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状态。
(2)环境卫生: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工作。设置专门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垃圾,确保周边环境不受污染。
(3)禁止养宠物:为保障食堂食品安全和用餐环境的卫生,竞买人及其工作人员、雇佣人员等均严禁在食堂经营场地内饲养任何宠物,包括但不限于猫、狗、鸟类等。若违反此规定,将视为严重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解除租赁合同。
(4)垃圾分类管理分类标准:竞买人须严格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垃圾分类标准,将食堂产生的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瓶、金属制品等;有害垃圾涵盖废电池、过期药品等;厨余垃圾主要为剩菜剩饭、食材废料等;其他垃圾包含一次性餐具、卫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5)投放方式:在食堂内部及周边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明确标识各类垃圾投放类别,并张贴垃圾分类指引标识。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员工及用餐人员正确投放垃圾,引导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厨余垃圾需每日定时清理,避免长时间堆放产生异味及滋生蚊虫;可回收物应定期联系专业回收机构进行处理;有害垃圾需妥善保管,按照相关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他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清运。
(6)责任管理:竞买人需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职责,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分类标准和操作流程。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垃圾分类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7)违规处理:若因竞买人垃圾分类管理不善,导致垃圾混投、随意倾倒等问题,被相关部门通报或处罚,竞买人需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情节严重,出租方有权要求竞买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如仍未达到要求,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8)噪音及油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油烟,确保噪音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油烟需经过专业的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避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若因噪音或油烟问题引发投诉或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竞买人需承担全部责任,并及时整改。
(9)商品销售限制:为维护商业生态平衡,竞买人在食堂经营期间,不得贩卖与超市同品类的商品,具体品类以超市实际经营商品清单为准。若违反本规定,出租方有权要求竞买人立即停止违规销售行为,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若情节严重或经多次警告仍未整改,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9.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就房屋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包括如房屋维修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经营等费用,其中水电费、卫生费、停车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按项目现有物业公司的管理要求和标准执行。
10.拍租成交后,承租人经营项目不得随意变更。承租人擅自改变经营用途及违规经营的,产权方有权无偿收回该房屋,解除合同,并按租赁合同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11.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不得在经营场所外设摊。
12.租赁期内,未经昆山市平安驾驶人训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也不得以此房屋抵押债务。
13.房屋现有状况、通行权、原承租人自建面积问题,竞租人须提前查堪,如须协助请与昆山市平安驾驶人训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咨询联系。部分房屋可能无法独立使用,须与相关人或原承租人协商解决。
14.此房屋为国有资产,在租赁期限内,如有政策调整,产权发生变化,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15.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对租赁资产擅自进行装修,不得擅自进行拆建、搭建、改建。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产权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如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对租赁资产进行改造,承租人应向产权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产权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实施。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非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6.租赁期满或终止,租赁物内由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和拆除后不影响租赁物业正常使用的动产归承租人所有,租赁物原有的或由承租方改造、固定装修形成的附着物等均无偿归产权方所有,承租人不得随意拆除或破坏。
17.本次竞价活动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人在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标的物交割手续由承租人与委托人共同办理。
18.本次拍租确定的承租人若非原承租人,具体交接时间以原承租人退租时间为准。如因原承租人未及时搬离等原因导致本次的承租人无法及时接收拍租标的的,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租金按新租户实际入住时间结算。
19.特别提示:标的物具体情况可向昆山市平安驾驶人训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咨询了解,昆山市平安驾驶人训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对标的状态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竞租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租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20.本《竞买公告》中的未尽事宜,请详见《竞买须知》。
八、咨询联系方式
委托人:昆山市平安驾驶人训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36916033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501号
单位名称:交易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18556872110 联系人:张先生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9:00-21:00人工在线)
监督电话:0512-57358025
昆山市平安驾驶人训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
竞买须知
本次网上竞价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编制。竞租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网上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租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租人:
一、委托人
昆山市平安驾驶人训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二、竞买保证金
1.参与本次竞价活动的竞租人,需按《竞买公告》规定的金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2.竞租人应于竞买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或使用已有实名账号)。竞租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
3.竞租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4.竞租人参与竞价,若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保证金相对较高。支付保证金可能会有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租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5.承租人在支付完成竞买费用后,保证金将转化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转至委托人的账户。
6.承租人须按约定时间,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若承租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买保证金直至承租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若因承租人未及时支付竞买费用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7.参加本次竞买活动的其他竞租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3天内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竞买费用
1.平台软件服务费
标的物竞价成交后,平台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具体费用标准详见“淘宝帮助中心”。
2.综合服务费
承租人除支付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外,还须承担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按系统成交总价*1%(金额按整数向上取整)收取,承租人须在2025年5月31日12:00前支付综合服务费到阿里认证服务商指定账户。
3.其它事项
本次网上竞价活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竞价余款的支付
1.线上支付宝付款方式
竞租人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前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支付操作请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2.线下银行付款方式
竞价余款缴入昆山市平安驾驶人训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产权方)账户(户名:昆山市平安驾驶人训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 号:8112001014700000112,开户行行号:302305232373)
3.本次竞价活动由委托人负责按成交价款开具增值税相关发票。
五、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
2.本次竞买为国有资产交易,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3.本次标的物按现状竞买。委托人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4.竞租人在竞价前,应对标的物进行实地看样。仔细查看标的物,查阅有关资料,了解标的物的瑕疵情况,凭借自身经验判断标的物的真伪、品质和价值。
5.竞租人在竞价前,可向委托人咨询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但标的物可能存在着瑕疵和尚未发现的缺陷,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风险。委托人对标的状态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6.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已对标的物进行过尽职调查。竞租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竞租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物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竞租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所产生的纠纷委托人、阿里拍卖及认证服务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7.标的物成交后承租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依次用于支付本次网上竞价活动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委托人有权对标的物重新组织网上竞价,原承租人不得参加竞价。
六、标的物的交付
1.本次标的竞价成交公示期为3日,如竞价成功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视为成交。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应与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消防安全责任书》、《保证合同》等,签约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2.承租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到昆山市平安驾驶人训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501号 )办理签订合同等后续交易手续。
3.承租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将第一期租金余款、押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支付至招租人指定收款账户。
4.承租人逾期七天(节假日顺延)仍未付清成交款项的,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产权人有权解除拍租成交,承租人的参拍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按《拍卖法》相关条款追究承租人违约的权力。
5.承租人逾期不办理交接手续的,承租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经委托人再次通知后5日内,承租人仍未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的,视为委托人已经完成配合交接任务,委托人不再承担标的物的保管责任,并由承租人承担所有不利后果。
七、网上竞价活动的中止或终止
本次网上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委托人可以决定立即中止或者终止标的物竞价转让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面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标的物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作出终止和终结决定的。
八、争议的解决
本次网上竞价活动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将争议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竞买须知》由昆山市平安驾驶人训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昆山市平安驾驶人训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

